1. | 通報成員:日本 |
2. | 負責機構:經濟產業(yè)省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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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小型內燃發(fā)動機動力系統(tǒng)
ICS:[{"uid":"27.020"}] HS:[{"uid":"84"}] |
5. |
通報標題:關于熱動力設備技術要求的條例(1997年第51號省頒條例)的修正案頁數:1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關于歸類為通用電力設備的小型內燃發(fā)動機動力系統(tǒng)技術標準將做如下修訂: 1.當內燃發(fā)動機動力系統(tǒng)安裝在可能出現含氧不足的地方時,將必須具備適當的排氣裝置等。 2.將必須具有發(fā)動機的檢測儀器。 |
7. | 目的和理由:由于歸類為通用電力設備的小型內燃發(fā)動機動力系統(tǒng)從協(xié)同產生等觀點來看,預期會廣泛的用作分布式的動力供給,因此鑒于以下所示的情況,其技術標準將做出適當的修訂:<BR>·小型內燃發(fā)動機動力系統(tǒng)可能安裝在室內<BR>·那些不具備發(fā)動機動力系統(tǒng)專門技術的人將使用這些系統(tǒng)。<BR>該修正案基于有關小型內燃發(fā)動機動力系統(tǒng)的國際標準ISO8528-4,除非存在某些不可避免的分歧原因,諸如基本的氣候或其它地理因素、用法的差別,或基本的科技問題。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2005/07 擬生效日期: 2005/07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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