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阿根廷 |
2. | 負責機構:技術協(xié)調秘書處(SCT)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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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測量工具和儀器
ICS:[{"uid":"75.180.30"}] HS:[{"uid":"9026"}] |
5. |
通報標題:“法律第19.511號– 關于固定儲油罐的法規(guī)”頁數(shù):21頁 使用語言:西班牙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制定有關固定儲油罐計量和技術要求的統(tǒng)一標準,該領域所使用的術語,以及國際標準化組織(ISO)標準和阿根廷標準協(xié)會(IRAM)標準適用的儲油罐內含物的校準和測量程序。 固定儲油罐是適合于在大氣壓力下,或在壓力下儲存散裝液體的固定容器,儲油罐測量法用于商業(yè)交易。 參考文件已由G/TBT/N/ARG/138(第788/2003號法令)和G/TBT/N/ARG/139(技術協(xié)調秘書處(SCT)第48/2003號決議)予以通報。 |
7. | 目的和理由:確保上述儲油罐務必達到允許精確測量罐內所裝產(chǎn)品數(shù)量的條件。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2005/01//07 Boletín Oficial(官方公報) 擬生效日期: 自2005/01/07起30天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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