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坦桑尼亞 |
| 2. | 負責機構:坦桑尼亞標準局(TBS)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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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供電系統(tǒng)(ICS 91.140.50)。
ICS:[{"uid":"91.140.50"}] HS:[{"uid":"8504"}] |
| 5. |
通報標題:微型電網系統(tǒng)-第8部分:電力計量最低精度和環(huán)境要求頁數(shù):9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 本標準規(guī)定了安裝在微型電網系統(tǒng)配送網中的三相或單相、總電流、靜態(tài)千瓦時(kWh)電表的最低功能要求。 本標準規(guī)定適用于: a)用于測量3相4線、230/400V、50Hz的三相電表和用于測量單相2線230V、50Hz 的單相電表。 b)三相和單相電力計量設備的精度、測試以及電磁兼容性和抗浪涌能力要求。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環(huán)境; 質量要求。 |
| 8. | 相關文件: ?坦桑尼亞政府公報 ?TZS 629:2001(第1版)0.5、1和2級交流電表-規(guī)范 ?IEC 62052-11:電力測量設備(交流)-通用要求、試驗和試驗條件-第11部分:測量設備 ?IEC 62053-21:電力測量設備(交流) -有功靜態(tài)電度表(1類和2級) ?IEC 62053 -23:電力計量設備(交流)-有功靜態(tài)電度表(2類和3級) ?IEC 62058-11:電力計量設備(交流)-驗收檢驗-第11部分:通用驗收檢驗方法 ?IEC 62058-31:電力計量設備(交流)-驗收檢驗-第31部分:有功電能用靜態(tài)計量儀的特殊要求(0.2S、0.5S、1和2級)) ?IEC-60664-1:低壓系統(tǒng)中的絕緣配合,包括設備的間隙和爬電距離 ?IEC-60068-2-1:環(huán)境測試-第2-1部分:測試-測試A:低溫 ?IEC-60068-2-2:環(huán)境測試 - 第2-2部分:測試-測試B:干熱 ?IEC-60529:防護等級 ?IEC 61000:電磁兼容性(EMC)第2-2、4-2、4-3、4-4、4-5、4-6、4-8、4-11、4-12部分。 ?IEC-60664:低壓系統(tǒng)內的絕緣配合,包括設備的間隙和爬電距離 ?EN 50470-3:電力計量設備靜態(tài)電能表,A、B和C級。 |
| 9. |
擬批準日期:
2018年5月 擬生效日期: 工業(yè)、貿易和投資部長宣布為強制標準之后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通報之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本標準規(guī)定了安裝在微型電網系統(tǒng)配送網中的三相或單相、總電流、靜態(tài)千瓦時(kWh)電表的最低功能要求。 本標準規(guī)定適用于: a)用于測量3相4線、230/400V、50Hz的三相電表和用于測量單相2線230V、50Hz 的單相電表。 b)三相和單相電力計量設備的精度、測試以及電磁兼容性和抗浪涌能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