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3日,歐盟委員會通過了對《歐盟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的法規(guī)(REACH)》若干附錄的修訂,明確了納米材料的注冊要求。
納米材料是指具有特殊形態(tài)(納米態(tài))的化學物質,它們在1 nm至100 nm之間“納米尺度”具有特殊性能。部分由于這些特殊性能,納米材料能夠以許多不同和創(chuàng)新的方式使用,例如應用于催化劑、電子設備、太陽能電池板、電池、材料科學和生物醫(yī)學應用中。REACH 法規(guī)一直適用于納米材料,但并未包含對它們的具體規(guī)定,這就是為什么許多公司通常不知道如何注冊這些“納米態(tài)的物質”的原因。
科學證據表明,納米態(tài)物質的毒性及其對環(huán)境的影響通常不同于常見的物質。
納米材料的新注冊要求規(guī)定將于2020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在把什么納米材料投放到市場,以及投放多少數量這兩個方面,它們將有助于彌補這兩個方面知識上的空白。歐盟委員會還將提供關于其基本特征和用途、如何安全處理、可能對健康和環(huán)境造成什么風險以及如何充分控制這些風險的信息。在含有納米材料的產品中,關于納米材料存在和聯系的更詳細信息,請參見《歐洲納米材料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