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9日,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fā)布印度尼西亞代表團于5月18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報。印度尼西亞保障措施委員會(KPPI)對進口果糖糖漿(Fructose Syrup)作出保障措施終裁,建議對涉案產(chǎn)品征收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稅,第一年為24%,第二年為22%,第三年為20%。措施實施日期以印度尼西亞財政部在其官方公報發(fā)布的法令為準。涉案產(chǎn)品的印尼稅號為1702.60.20。
利益相關方應于本公告發(fā)布7日內(nèi)提交電子版和紙質(zhì)版咨詢申請。
調(diào)查機關聯(lián)系方式:
DIRECTORATE OF MULTILATERAL NEGOTIATION, MINISTRY OF TRADE
地址:Jl. M.I.Ridwan Rais No.5,Building 2,9th floor, akarta 10110
電話: (62-21) 3840139
傳真: (62-21) 3840139
電子郵件: dit.multilateral.ppi@kemendag.go.id
2019年11月13日,應印尼企業(yè)PT.Associated British Budi于2019年10月28日提交的申請,印度尼西亞保障措施委員會對進口果糖糖漿啟動保障措施立案調(diào)查,調(diào)查期為2015年~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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