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4日,烏克蘭跨部門國際貿易委員會發(fā)布公告,依據2021年4月23日第SP-491/2021/4411-03號決議,接受烏克蘭經濟部所作出的終裁建議,決定對進口電纜產品(烏克蘭語:проводи ?зольован?, кабел? та ?нш? ?зольован? електричн? пров?дники без з’?днувальних деталей; кабел? волоконно-оптичнi, складен? з волокон з ?ндив?дуальними оболонками)征收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稅,具體如下:第一年:措施實施之日稅率為23.5%,第二年:措施實施12個月后為22.3%,第三年:措施實施24個月后為21.2%。涉案產品包括絕緣電線、電纜和其他沒有連接器的絕緣電導體,以及帶有單獨護套的光纖組成的光纜,涉及烏克蘭稅號8544 49 20 00、8544 49 91 00、8544 60 10 10、8544 60 10 98、8544 60 90 10、8544 60 90 90、8544 70 00 10及8544 70 00 90項下的產品。本案調查期為2017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措施自公告自發(fā)布30日后生效。
2020年7月28日,烏克蘭跨部門國際貿易委員會對進口電纜產品啟動保障措施立案調查。2021年3月31日,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fā)布烏克蘭代表團于3月30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報。烏克蘭經濟部對進口電纜產品作出保障措施肯定性終裁,建議自2021年4月起對涉案產品征收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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