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土耳其 |
2. | 負責機構:工業(yè)和技術部歐盟和外交事務總監(jiān)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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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局部空間加熱器的能源標簽。
ICS:[{"uid":"97.100.99"},{"uid":"97.100.01"}] HS:[{"uid":"8516"}] |
5. |
通報標題:關于局部空間加熱器能源標簽的公報草案(2015/1186/EU)(SGM:2021/...)頁數:24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 本公報適用于標稱熱輸出不超過50kW的局部空間加熱器。本公報不適用于:? 局部空間電加熱器;? 電動壓縮機或燃料驅動的局部空間加熱器使用蒸汽壓縮循環(huán)或吸附循環(huán)產熱;? 僅使用非木質生物質的固體燃料局部空間加熱器;? 指定用于室內空間供暖以外用途的局部空間加熱器,以通過熱對流或熱輻射達到并維持人體舒適溫度;? 指定僅用于室外的局部空間加熱器;? 在標稱熱輸出下,直接熱輸出小于直接和間接熱輸出總和6%的局部空間加熱器;? 現(xiàn)場組裝固體燃料局部空間加熱器,未在工廠組裝或未由單一制造商作為預制構件或零件提供? 發(fā)光局部空間加熱器和管式局部空間加熱器;? 空氣加熱產品;? 桑拿浴爐。 |
7. | 目的和理由:本公報旨在規(guī)定標稱熱輸出不超過50kW的局部空間加熱器的能源標簽要求和補充產品信息要求;協(xié)調一致 |
8. | 相關文件: 本公報根據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能源相關產品指令2010/30/EU對能源和其他資源消耗的標簽和標準產品信息的指令編制,并根據委員會法規(guī)EU/2017/2254和(EU)2015/1186對局部空間加熱器的能源標簽規(guī)定進行了修訂。本公報根據2020年3月5日頒布的第7223號法律《產品安全和技術規(guī)范》和2021年3月1日頒布的第3584號法令編制,并根據《能源標簽框架條例》,經總統(tǒng)批準生效。 |
9. |
擬批準日期:
本公報一經公布即予以通過。 擬生效日期: 本公報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1年12月10日; 相關立法將在與歐盟立法協(xié)調的范圍內實施。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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