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越南 |
2. | 負責機構:信息和通信部科學技術部越南河內Hai Ba Trung區(qū)Nguyen Du街18號電話:(84-24) 38226580 傳真:(84-24) 39437328 電子郵箱:dxbinh@mic.gov.vn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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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由信息和通信部負責管理的非安全性產(chǎn)品和商品
ICS:[] HS:[] |
5. |
通報標題:有關信息和通信部負責管理的非安全性產(chǎn)品和商品清單之規(guī)定的通知草案頁數(shù):38 使用語言:越南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 本通知草案明確了由信息和通信部負責管理的非安全性產(chǎn)品和商品清單(以下簡稱“2組產(chǎn)品和商品清單”)。通知草案內容如下:第1條 法規(guī)范圍;第2條 應用標的物;第3條 2組產(chǎn)品和商品清單;第4條 2組產(chǎn)品和商品質量管理原則;第5條 強制執(zhí)行;第6條 實施。附件一、符合強制認證和申報要求的資訊通訊產(chǎn)品與商品清單;附件二、符合強制申報要求的資訊通訊產(chǎn)品與商品清單。本通知草案明確了信息和通信部負責管理的非安全性產(chǎn)品和商品清單,該清單符合產(chǎn)品和商品質量法律。產(chǎn)品和商品清單共分為2個子清單,詳情見附件一和附件二。根據(jù)列出信息技術和通訊領域產(chǎn)品和商品強制認證和申報信息的2011年10月31日第30/2011/TT-BTTTT號通知、2018年11月15日第15/2018/TT-BTTTT號通知和提供第30/2011/TT-BTTTT號通知修改和修正信息的2020年5月7日第10/2020/TT-BTTTT號通知,各子清單均具有其自己的強制質量管理原則(即認證、符合性聲明)。本通知草案旨在取代列出由信息和通信部直接負責的非安全性產(chǎn)品和商品清單的信息和通信部2020年5月14日第11/2020/TT-BTTTT號通知和提供第11/2020/TT-BTTTT號通知修正信息的信息和通信部2021年5月14日第01/2021/TT-BTTTT號通知。 |
7. | 目的和理由:為了確保ICT網(wǎng)絡、設備和工作環(huán)境的安全正常運行;人類健康或安全保護;質量要求 |
8. | 相關文件: 產(chǎn)品和商品質量法; 2011年10月31日公布的第30/2011/TT-BTTTT號通知,規(guī)定了信息技術和通信行業(yè)強制性產(chǎn)品和商品認證和申報要求。 2018年11月15日公布的第15/2018/TT-BTTTT號通知,規(guī)定了第30/2011/TT-BTTTT號通知的相關修訂和修正。 2020年5月7日第10/2020/TT-BTTTT號通知,規(guī)定了第30/2011/TT-BTTTT號通報的相關修訂和修正。 2020年5月14日第11/2020/TT-BTTTT號通知,規(guī)定了信息和通信部負責管理的非安全性產(chǎn)品和商品清單。 2021年5月14日第01/2021/TT-BTTTT號通知,規(guī)定了第11/2020/TT-BTTTT號通知的相關修訂和修正。 |
9. |
擬批準日期:
2022年5月14日 擬生效日期: 2022年7月1日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2年4月15日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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