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新西蘭 |
2. | 負責機構:澳新食品標準局(FSANZ)電子郵箱:standards.management@foodstandards.gov.au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
4. | 覆蓋的產品:進口和國內生產的包裝酒精飲料(HS第22篇),酒精含量(ABV)為0.5%或以上,要求貼上標簽在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銷售。
ICS:[{"uid":"67.160.10"}] HS:[{"uid":"22"}] |
5. |
通報標題:提案P1059 酒精飲料的能源標簽:評估報告頁數:69頁 使用語言:英文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 該提案考慮修訂《澳大利亞-新西蘭食品標準法典》,要求在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銷售的含0.5%或更多ABV的包裝酒精飲料上提供能量(千焦/千卡)標簽信息。FSANZ已經進行了評估,并制定了該法典的擬議變更草案。受影響的標準有:(a)《法典》中使用的標準1.1.2定義;(b)標準1.2.1要求貼標簽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信息,以及(c)標準2.7.1酒精飲料和含酒精食品的標簽。擬議的變更草案要求以規(guī)定格式聲明含0.5%或以上酒精度的包裝酒精飲料的能量含量信息。聲明的地點沒有規(guī)定。建議在過渡期結束前,對包裝和貼標的產品實行三年的過渡期和庫存豁免。 |
7. | 目的和理由:盡管作出了公共衛(wèi)生努力,但澳大利亞和新西蘭人口中超重和肥胖的患病率繼續(xù)增加。能量平衡是維持健康體重和減少與超重和肥胖有關的慢性病風險的基礎。《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飲食指南》建議避免過量攝入酒精,以支持實現(xiàn)能量平衡。目前,含0.5%或更多ABV的酒精飲料無需貼上適用于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大多數其他包裝食品的營養(yǎng)信息標簽。現(xiàn)有證據表明,消費者通常對酒精飲料的能量含量了解不足。擬議標簽的目標是提供酒精飲料的能量含量信息,使消費者能夠根據《飲食指南》做出知情選擇,這反過來又有助于更廣泛的公共衛(wèi)生工作,以減少超重和肥胖的流行。該提案遵循了兩個階段的初步工作,包括證據評估、消費者文獻綜述和綜合分析以及FSANZ于2021年12月完成的對酒精飲料能量標簽選項的分析。報告可在FSANZ網站上查閱;消費者信息、標簽;保護人類健康或安全 |
8. | 相關文件: 《澳大利亞-新西蘭食品標準法典》(英文)可從https://www.foodstandards.gov.au/code/Pages/default.aspx獲得 |
9. |
擬批準日期:
向澳大利亞和新西蘭政府發(fā)出的通知預計將于2023年6月通過(公報),隨后不久將予以通過,以待政府審議。 擬生效日期: 三年過渡期后,于2026年中下旬確定。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之日起60天內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