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1日,土耳其貿易部發(fā)布第2023/2號公告,應土耳其國內企業(yè)申請,對進口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啟動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復審調查。涉案產(chǎn)品的土耳其稅號為3907.69.00.00.00,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除另行延期(6個月)外,終裁將于9個月內作出。
2020年6月11日,土耳其貿易部發(fā)布第2020/5號公告,應土耳其國內生產(chǎn)商的申請,對進口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啟動保障措施調查。2020年11月13日,土耳其貿易部發(fā)布第2020/6號公告,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對涉案產(chǎn)品征收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稅,稅額如下:第一年0.060美元/千克,第二年0.058美元/千克,第三年0.056美元/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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