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加拿大 |
2. | 負責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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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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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建議對機動車輛安全法規(guī)的修改(鎖定系統(tǒng))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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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簡述:以下 2006 年 08 月 24 日 的信息根據(jù) 加拿大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補遺 修改目錄IV第114 部分(鎖定和固定系統(tǒng))運作的法令 在此公告,該法令修改目錄IV第114 部分的運行為《機動車安全法規(guī)》,以便使之與聯(lián)邦機動車安全標準No. 114、防盜和防滾動第571部分、美國《聯(lián)邦法規(guī)法典》第49部分相一致。 由于美國國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員會(NHTSA)最近修改了其關于防盜和防滾動的要求,因此,需要該法令。其新要求與現(xiàn)行加拿大要求不同,從而導致加拿大標準與美國標準的區(qū)分。這導致在某些場合下車輛不能在兩種權限下銷售。現(xiàn)行加拿大標準要求車輛采用傳統(tǒng)鑰匙,并裝配適于傳送過渡選擇的操縱鎖。新的美國標準不做同樣強制要求。這可能導致企業(yè)的額外費用,也可能阻止一些未能向公眾展示其突出安全優(yōu)勢的車輛在加拿大的銷售。該法令將允許制造商和進口商選擇與美國同類法規(guī)協(xié)調(diào)一致的加拿大車輛防盜法規(guī)。 該法令在始于2006年9月1日并止于2007年8月31日的期間內(nèi)適用。 2007年9月1日有效,除了緊急情況車輛,要求所有車輛都裝備固定系統(tǒng)。 該補遺的全文可由下列網(wǎng)址獲得: http://canadagazette.gc.ca/partI/2006/20060819/pdf/g1-14033.pdf (pages 2392-2393). 作為參考文獻,《修改機動車輛安全法規(guī)的法規(guī)》(G/TBT/N/CAN/70的最終規(guī)則)的電子版可由下列地址下載: http://canadagazette.gc.ca/partII/2005/20050309/html/sor45-e.html (English) http://canadagazette.gc.ca/partII/2005/20050309/html/sor45-f.html (French) 上述文獻還可向下述地址請求獲得: 加拿大咨詢點 加拿大標準理事會 200-270 Albert Street Ottawa, Ontario K1P 6N7 Tel.: (+1 613) 238 3222 Fax.: (+1 613) 569 7808 E-mail: info@scc.ca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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