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日,巴西發(fā)展、工業(yè)、貿易和服務部外貿秘書處(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發(fā)布2024年第52號公告,應巴西國內協會Associa??o Nacional dos Produtores de Alho(ANAPA)于2024年6月4日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中國的新鮮或冷凍大蒜(葡萄牙語:alhos frescos ou refrigerados)發(fā)起第五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本案涉及南共市稅號0703.20.10和0703.20.90項下的產品。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損害調查期為2019年1月至2023年12月。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
調查問卷將發(fā)送至各出口商/生產商、進口商和其他國內生廠商,利益相關方應在收到問卷起30天內通過SEI電子信息系統(https://www.gov.br/economia/pt-br/acesso-a-informacao/sei/usuario-externo-1)提交答卷。
利益相關方可在調查啟動之日起5個月內申請召開聽證會。
有關案件信息可通過以下方式咨詢:
電話:+55 61 2027-7770
電子郵件:alhosrev@mdic.gov.br
1994年12月8日,巴西對原產于中國的新鮮或冷凍大蒜發(fā)起反傾銷調查。1996年1月17日,巴西對該案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巴西先后三次分別于2001年1月9日、2006年12月14日和2012年11月9日對原產于中國的新鮮或冷凍大蒜發(fā)起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2018年10月4日,巴西對原產于中國的新鮮或冷凍大蒜進行第四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2019年10月3日,巴西經濟部發(fā)布第4.593號令,決定對原產于中國的新鮮大蒜或冷凍大蒜繼續(xù)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稅額為0.78美元/千克。
(編譯自:巴西官方公報網)
原文:https://www.in.gov.br/en/web/dou/-/circular-n-52-de-2-de-outubro-de-2024-588157181
轉載鏈接:http://www.cacs.mofcom.gov.cn/cacscms/article/ckys?articleId=182024&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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