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中國 |
2. | 負責機構: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SAC)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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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一般用途中小型旋轉電機
ICS:[{"uid":"29.160.01"}] HS:[{"uid":"8501"}] |
5. |
通報標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中小型旋轉電機安全要求頁數(shù):25頁 使用語言:中文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該標準包含下列各項:前言、范圍、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定義、一般要求、結構、標志、試驗、額定電壓1000V及以下低壓交流電機(包括交直流兩用電動機)、額定電壓1000V以上高壓交流電機、直流電機、便攜式和備用發(fā)電機、變頻調(diào)速電機。該標準規(guī)定了一般用途中小型旋轉電機結構、電氣、機械、包裝和標志的安全要求及相應的測試方法。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安全,提高電機產(chǎn)品的安全性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WTO秘書處分發(fā)后90天 擬生效日期: 批準后6個月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WTO秘書處分發(fā)后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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