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瑞士 |
2. | 負責機構:伯爾尼,瑞士聯(lián)邦公共衛(wèi)生部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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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化妝品
ICS:[{"uid":"71.100.70"}] HS:[{"uid":"3304"}] |
5. |
通報標題:聯(lián)邦家庭事務部《化妝品條例》頁數(shù):59頁 使用語言:德語和法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 重新整理現(xiàn)有的聯(lián)邦家庭事務部關于化妝配制品的條例。 - 指令76/768/EEC(散發(fā)氣味的過敏原物質,致癌性、突變性和生殖毒性(CMR)物質,以及打開后容易腐爛的物質)的第七次修正案的改寫本。 - 引入禁止使用的物質。這些物質是在指令67/548/EEC的附錄1中作為致癌性、突變性或生殖毒性的物質分類為1類、2類和3類的,在化妝配制品中存在的物質。分類為第3類的某種物質只能在經過聯(lián)邦衛(wèi)生部最新評價,并且經裁定允許在化妝配制品中使用后,才能在化妝配制品中使用。 - 引入新的標簽要求:如果化妝配制品的保質期超過30個月,必須簡要的說明,該化妝配制品打開后可以無傷害使用的期限。 |
7. | 目的和理由:重新整理現(xiàn)有的法規(guī);健康保護;以歐共體法規(guī)改編瑞士法律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2005/11 擬生效日期: 2006/1/1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分發(fā)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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