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美國 |
2. | 負責機構:美國環(huán)保署(EPA) (69)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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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殺蟲劑容器及殺蟲劑密封裝置
ICS:[{"uid":"23.020"}] HS:[{"uid":"3808"}] |
5. |
通報標題:殺蟲劑容器及殺蟲劑密封裝置的標準頁數(shù):3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1994年2月11日,美國環(huán)保署EPA在聯(lián)邦紀事上公布了一個擬議的規(guī)則,建議可再灌裝的和不可再灌裝的殺蟲劑容器的設計和去除殘留物的要求,以及殺蟲劑密封裝置結構的標準(59 FR 6712)。隨后,美國環(huán)保署EPA在聯(lián)邦紀事上公布了一個補充通告,就幾個特殊問題部分重開評議期(1999年10月21日的64 FR 56918)。由于自標準提案和補充通告發(fā)表以來,頗具影響的時期已過,因此,環(huán)保署認為在制訂最終標準之前適于重開評議期。明確的說,環(huán)保署重開評議期是為了獲得公眾意見。這些公眾意見有關于可能沒有利用的,或者無論是在1994年通告制定標準提案時或在1999年補充通告時都不可能提出的標準要求提案。環(huán)保署對下列標準提案重開評議期,就以前公眾評議期所提交的評議中沒能利用的或者沒能提出的有關標準要求提案的問題或技術征求公眾意見。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環(huán)境。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4/08/16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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