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圣盧西亞 |
2. | 負責機構:圣盧西亞標準局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
4. | 覆蓋的產品:包裝水
ICS:[{"uid":"67.160.20"}] HS:[{"uid":"2201.901"}] |
5. |
通報標題:*SLNS 13: 2000 – 包裝水標準 – 需泉水、泉水、純凈水頁數:41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該標準規(guī)定了預包裝銷售的用作飲料或用于食品中的需泉水、泉水、純凈水的純度、處理、菌含量、包裝和標簽的要求。該標準不適用于公共供水系統(tǒng)的供水、充碳酸氣飲料蘇打水或不是作為飲料出售的瓶裝水。該標準應該與圣盧西亞瓶裝水收集、加工和銷售衛(wèi)生作業(yè)法規(guī)SLCP 3: 2000一起使用。 |
7. | 目的和理由:規(guī)定在圣盧西亞生產的和銷售的包裝水的質量和安全標準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已生效 擬生效日期: 已生效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已生效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