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阿拉伯聯合酋長國 |
2. | 負責機構: 氣候變化和環(huán)境部 |
3. | 覆蓋的產品: 技術產品文檔(ICS編碼:01.110)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所有貿易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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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報標題:出口到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的監(jiān)管機構和食品企業(yè)注冊國家指南。使用語言:阿拉伯語 頁數:22 鏈接網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ARE/25_03404_00_x.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ARE/25_03404_00_e.pdf |
6. | 內容簡述:本指南的目的是概述向該國出口食品的外國食品企業(yè)所遵循的程序和貿易慣例。這些程序通過原產國/出口國負責食品安全的官方監(jiān)管機構實施。該指南旨在實現以下目標:確保出口到該國的食品安全和質量;保證進口食品在符合衛(wèi)生、獸醫(yī)和食品安全標準的企業(yè)在衛(wèi)生條件下生產和處理;促進食品順利出口。加強食品管控措施,在產品入境前識別食品安全隱患;評估外國企業(yè)是否符合監(jiān)管機構的要求和適用的食品安全標準;簡化進口食品的清關程序,支持地方當局在知情的情況下做出接受或拒絕決定;確保進口食品符合2015年關于食品安全的第(10)號聯邦法律的規(guī)定,以及阿聯酋的規(guī)范、技術法規(guī)和相關立法。 |
7. |
目的和理由:
[X]食品安全[ ]動物健康[ ]植物保護[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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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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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公布日期: 待定。 |
11. |
擬生效日期:
[ ]公布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待定。[X]貿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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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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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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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氣候變化和環(huán)境部PS通報和咨詢點電子郵件:uaesps@moccae.gov.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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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阿拉伯聯合酋長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5-05-22如下信息: 出口到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的監(jiān)管機構和食品企業(yè)注冊國家指南。
本指南的目的是概述向該國出口食品的外國食品企業(yè)所遵循的程序和貿易慣例。這些程序通過原產國/出口國負責食品安全的官方監(jiān)管機構實施。該指南旨在實現以下目標:確保出口到該國的食品安全和質量;保證進口食品在符合衛(wèi)生、獸醫(yī)和食品安全標準的企業(yè)在衛(wèi)生條件下生產和處理;促進食品順利出口。加強食品管控措施,在產品入境前識別食品安全隱患;評估外國企業(yè)是否符合監(jiān)管機構的要求和適用的食品安全標準;簡化進口食品的清關程序,支持地方當局在知情的情況下做出接受或拒絕決定;確保進口食品符合2015年關于食品安全的第(10)號聯邦法律的規(guī)定,以及阿聯酋的規(guī)范、技術法規(guī)和相關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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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氣候變化和環(huán)境部PS通報和咨詢點電子郵件:uaesps@moccae.gov.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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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南的目的是概述向該國出口食品的外國食品企業(yè)所遵循的程序和貿易慣例。這些程序通過原產國/出口國負責食品安全的官方監(jiān)管機構實施。該指南旨在實現以下目標:確保出口到該國的食品安全和質量;保證進口食品在符合衛(wèi)生、獸醫(yī)和食品安全標準的企業(yè)在衛(wèi)生條件下生產和處理;促進食品順利出口。加強食品管控措施,在產品入境前識別食品安全隱患;評估外國企業(yè)是否符合監(jiān)管機構的要求和適用的食品安全標準;簡化進口食品的清關程序,支持地方當局在知情的情況下做出接受或拒絕決定;確保進口食品符合2015年關于食品安全的第(10)號聯邦法律的規(guī)定,以及阿聯酋的規(guī)范、技術法規(guī)和相關立法。 |
1. | 通報成員:阿拉伯聯合酋長國 |
2. | 負責機構: 氣候變化和環(huán)境部 |
3. | 覆蓋的產品: 技術產品文檔(ICS編碼:01.110)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所有貿易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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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報標題:出口到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的監(jiān)管機構和食品企業(yè)注冊國家指南。頁數:22 使用語言:阿拉伯語 鏈接網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ARE/25_03404_00_x.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ARE/25_03404_00_e.pdf |
6. | 內容簡述:本指南的目的是概述向該國出口食品的外國食品企業(yè)所遵循的程序和貿易慣例。這些程序通過原產國/出口國負責食品安全的官方監(jiān)管機構實施。該指南旨在實現以下目標:確保出口到該國的食品安全和質量;保證進口食品在符合衛(wèi)生、獸醫(yī)和食品安全標準的企業(yè)在衛(wèi)生條件下生產和處理;促進食品順利出口。加強食品管控措施,在產品入境前識別食品安全隱患;評估外國企業(yè)是否符合監(jiān)管機構的要求和適用的食品安全標準;簡化進口食品的清關程序,支持地方當局在知情的情況下做出接受或拒絕決定;確保進口食品符合2015年關于食品安全的第(10)號聯邦法律的規(guī)定,以及阿聯酋的規(guī)范、技術法規(guī)和相關立法。 |
7. |
目的和理由:
[X]食品安全[ ]動物健康[ ]植物保護[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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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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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公布日期: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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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擬生效日期:
[ ]公布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待定。[X]貿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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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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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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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氣候變化和環(huán)境部PS通報和咨詢點電子郵件:uaesps@moccae.gov.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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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阿拉伯聯合酋長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5-05-22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出口到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的監(jiān)管機構和食品企業(yè)注冊國家指南。 |
內容簡述:
本指南的目的是概述向該國出口食品的外國食品企業(yè)所遵循的程序和貿易慣例。這些程序通過原產國/出口國負責食品安全的官方監(jiān)管機構實施。該指南旨在實現以下目標:確保出口到該國的食品安全和質量;保證進口食品在符合衛(wèi)生、獸醫(yī)和食品安全標準的企業(yè)在衛(wèi)生條件下生產和處理;促進食品順利出口。加強食品管控措施,在產品入境前識別食品安全隱患;評估外國企業(yè)是否符合監(jiān)管機構的要求和適用的食品安全標準;簡化進口食品的清關程序,支持地方當局在知情的情況下做出接受或拒絕決定;確保進口食品符合2015年關于食品安全的第(10)號聯邦法律的規(guī)定,以及阿聯酋的規(guī)范、技術法規(guī)和相關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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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氣候變化和環(huán)境部PS通報和咨詢點電子郵件:uaesps@moccae.gov.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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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阿拉伯聯合酋長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5-05-22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出口到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的監(jiān)管機構和食品企業(yè)注冊國家指南。 |
本指南的目的是概述向該國出口食品的外國食品企業(yè)所遵循的程序和貿易慣例。這些程序通過原產國/出口國負責食品安全的官方監(jiān)管機構實施。該指南旨在實現以下目標:確保出口到該國的食品安全和質量;保證進口食品在符合衛(wèi)生、獸醫(yī)和食品安全標準的企業(yè)在衛(wèi)生條件下生產和處理;促進食品順利出口。加強食品管控措施,在產品入境前識別食品安全隱患;評估外國企業(yè)是否符合監(jiān)管機構的要求和適用的食品安全標準;簡化進口食品的清關程序,支持地方當局在知情的情況下做出接受或拒絕決定;確保進口食品符合2015年關于食品安全的第(10)號聯邦法律的規(guī)定,以及阿聯酋的規(guī)范、技術法規(guī)和相關立法。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氣候變化和環(huán)境部PS通報和咨詢點電子郵件:uaesps@moccae.gov.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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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報成員:阿拉伯聯合酋長國 |
2. |
通報標題:出口到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的監(jiān)管機構和食品企業(yè)注冊國家指南。使用語言:阿拉伯語 頁數:22 鏈接網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ARE/25_03404_00_x.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ARE/25_03404_00_e.pdf |
3. | 相關方:氣候變化和環(huán)境部 |
4. | 覆蓋的產品: 技術產品文檔(ICS編碼:01.110) |
5. | 等效性承認的確定以及任何相關程序或法規(guī)生效的日期(年/月/日): [ ]公布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待定。[X]貿易促進措施: |
6. | 內容簡述:本指南的目的是概述向該國出口食品的外國食品企業(yè)所遵循的程序和貿易慣例。這些程序通過原產國/出口國負責食品安全的官方監(jiān)管機構實施。該指南旨在實現以下目標:確保出口到該國的食品安全和質量;保證進口食品在符合衛(wèi)生、獸醫(yī)和食品安全標準的企業(yè)在衛(wèi)生條件下生產和處理;促進食品順利出口。加強食品管控措施,在產品入境前識別食品安全隱患;評估外國企業(yè)是否符合監(jiān)管機構的要求和適用的食品安全標準;簡化進口食品的清關程序,支持地方當局在知情的情況下做出接受或拒絕決定;確保進口食品符合2015年關于食品安全的第(10)號聯邦法律的規(guī)定,以及阿聯酋的規(guī)范、技術法規(guī)和相關立法。 |
7.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氣候變化和環(huán)境部PS通報和咨詢點電子郵件:uaesps@moccae.gov.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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