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歐盟 |
2. | 負責機構:歐洲委員會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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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某些葡萄酒產地的產品
ICS:[{"uid":"67.160.10"}] HS:[] |
5. |
通報標題:2002年4月29日的委員會法規(guī)(EC)No.753/2002規(guī)定某些法則,適用理事會(EC)法規(guī)No.1493/1999來描述、命名、介紹和保護某些葡萄酒產地的產品。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該法規(guī)規(guī)定一些必須出現(xiàn)在標簽上的強制性特殊條款。它規(guī)定了可以包括在表標簽上的選擇性項目,特別是用于葡萄酒生產中的釀造年度和葡萄酒種類。它制定了適用在共同市場銷售的葡萄酒的法規(guī)。它引入了一個保護用于描述葡萄酒的傳統(tǒng)項目的系統(tǒng)。 |
7. | 目的和理由:目的是防止欺詐行為,保護消費者。 |
8. | 相關文件: 英文版本:http://europa.eu.int/eur-lex/en/dat/2002/l_118/l_11820020504en00010054.pdfhttp://europa.eu.int/eur-lex/pri/en/oj/dat/1999/l_179/l_17919990714en00010084.pdf法文版本:http://europa.eu.int/eur-lex/fr/dat/2002/l_118/l_11820020504fr00010054.pdfhttp://europa.eu |
9. |
擬批準日期:
2002/4/29 擬生效日期: 2003/1/1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后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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