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泰國 |
2. | 負責機構:公共健康部,食品和藥品管理局(FDA)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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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含油種子
ICS:[{"uid":"67.220.20"}] HS:[{"uid":"Chapter 1513"}] |
5. |
通報標題:公共健康部通報(No.235)B.E.2544(2001)修正公共健康部通報(No.57)B.E.2544(1981)椰子油。頁數:1 使用語言:泰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日期為B.E.2524(1981)1月20日的公共健康部通報(No.57)B.E.2524(1981)椰子油的修正案。此通報規(guī)定了椰子油是質量和標準都作了規(guī)定的食物,且良好的制造工藝將會申請用于生產。 在此部一級通報生效之前簽發(fā)的食物標識證明有效期不超過兩年。 在此部一級通報生效之前接到證明的進口商必須在此通報生效后一年內申請食物序列號。在提交申請期間,前用標識在兩年內有效。 |
7. | 目的和理由:消費者保護 |
8. | 相關文件: 通報采納后會刊登在: - 日期為2001年10月16日,政府公報,第118卷,具體部分103ngor。 |
9. |
擬批準日期:
2001/08/20 擬生效日期: 2001/08/23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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