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丹麥 |
2. | 負責機構:公路安全和運輸辦公室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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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機動車(大軸)
ICS:[{"uid":"43.020"}] HS:[] |
5. |
通報標題:關于機動車詳細法規(guī)的執(zhí)行法令頁數(shù):2 使用語言:丹麥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鋼性大軸禁止使用 |
7. | 目的和理由:對于易受傷害的道路使用者的道路安全 |
8. | 相關文件: 此執(zhí)行法令是根據(jù)1992年8月24日丹麥公路交通法案第735條,第68,1和118,5制定的。 |
9. |
擬批準日期:
2002/04/01 擬生效日期: 2002/0401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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