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澳大利亞 |
2. | 負責機構:財政部消費者權益部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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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腳踏車頭盔
ICS:[{"uid":"97.220"}] HS:[] |
5. |
通報標題:貿(mào)易準則(消費者產(chǎn)品安全標準)(自行車頭盔)法規(guī)2001[草案]頁數(shù):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腳踏車頭盔要符合以下要求:澳大利亞/新西蘭標準 AS/NZS 2063:“腳踏車頭盔”,或美國境內(nèi)的Snell 紀念品基金會制定的自行車用安全頭盔的1995年標準“Snell B95” |
7. | 目的和理由:此法規(guī)草案更新了安全標準,減小了自行車相關的事故引起的對頭部的嚴重傷害和死亡率。此法規(guī)進一步確定了澳 |
8. | 相關文件: 貿(mào)易準則法案1974,第65部分;貿(mào)易準則(消費者產(chǎn)品安全標準)(自行車頭盔)法規(guī)2001[草案] |
9. |
擬批準日期:
2001/06/30 擬生效日期: 2001/08/31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1/06/15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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