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危地馬拉 |
2. | 負責機構:健康與社會福利部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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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稅項24.01;2401.10;2401.10.10;2401.10.20;2401.10.30; 2401.10.90;2401.20;2401.20.10;2401.20.20;2401.20.30;2402.20.90;2401.30;2401.30.10;2401.30.20;2401.30.30;2401.30.90;24.02;2402.10.00;2402.20.00;2402.90.00;24.03;2403.10;2403.10.10;2403.10.90;2403;2403.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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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報標題:危地馬拉共和國議會法令No. 50-2000;對“危地馬拉共和國議會法令No. 90-97:健康法典”的更改頁數:5 使用語言:西班牙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對有關煙草及其產品和酒精飲料的廣告和消費與消費場所的“危地馬拉共和國議會法令No. 90-97:健康法典”的更改。正如一些專業(yè)機構的統(tǒng)計數據所顯示的那樣,煙草及其產品有害健康,因此改革健康法典。每天死于此類產品過度消費的人在增加。 |
7. | 目的和理由:通過控制煙草酒精飲料、葡萄酒、啤酒和發(fā)酵飲料的廣告來保護人類健康。無論是采用書寫、廣播、電視、電或電 |
8. | 相關文件: 危地馬拉共和國議會法令No. 90-97,包括健康法典;危地馬拉共和國議會法令No. 50-2000,包括對健康法典的更改。 |
9. |
擬批準日期:
依據所有成員的信息 擬生效日期: 自發(fā)布于官方公報之日起,因為這是共和國法令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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