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7日,美國FDA發(fā)布99-21號進口警報,由于未聲明亞硫酸鹽對各種進口食品實行自動扣留。實行自動扣留的對象為紅色警報清單中的制造商和/或托運人。
自動扣留的范圍要繼續(xù)擴大到懷疑含未聲明亞硫酸鹽的進口食品。未聲明的亞硫酸鹽屢次出現(xiàn)在干果、水果罐頭和蔬菜(蘑菇、包含土豆在內(nèi)的蔬菜)、新鮮和冷凍的鮮切果蔬、蝦、龍蝦和烘焙食品中。當亞硫酸鹽未聲明且分析顯示其限量超過10ppm時可進行扣留。
食品中亞硫酸鹽的測定應該采用官方分析化學家協(xié)會的 “食品中亞硫酸總量測定的優(yōu)化莫涅.威廉母斯仲裁法”。
如果一種方法能提供有效的資料,證明其有足夠的精度和準確度進行某項分析,則可以作為確定未聲明的亞硫酸鹽殘留量的替代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