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對外資公司進入其市場的限制
信息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駐俄羅斯聯邦大使館經商參處網 發(fā)布日期:2008-04-16 閱讀:1066次
一、俄對外資的準入要求
(一)限制外資投資的方式。1、俄聯邦政府特許;2.由俄聯邦政府或由其授權聯邦機構規(guī)定外資參股(投資)在具體項目投資總額中的最高限額,或者規(guī)定從事特定活動經濟組織的法定(合股)資本中參股(投入)的最高限額。上述限制方式普遍運用于外國對俄投資的具體實踐,成為調節(jié)和限制外資活動的基本方式。
(二)一些部門和行業(yè)成為外資的禁區(qū)。雖然俄尚無明確的立法或規(guī)定禁止外資進入哪些部門或產業(yè),但依據俄部門、行業(yè)成文或不成文的條例或規(guī)定,以及一些散見于其它法律中的條文,大致可以勾勒出俄禁止外國投資人投資和活動的產業(yè)、經營項目和領域,涉及內容包括:核武、核能及國防、軍工領域;信息及保密領域(如屬國家機密的俄密碼設備及加密信息傳遞等);
特殊產品(如生產任何面額的貨幣和國家有價證券等);資源生態(tài)情報(如與海洋漁港水利設施建設、維修、改建及發(fā)展有關的活動等);衛(wèi)生防疫等。
二、俄對外國公司在俄經營活動的要求
(一)俄在具體領域對外國公司的經營限制
1、對外貿易領域。包括關稅壁壘和非關稅措施;
2、國內貿易市場。俄對外資進入其批發(fā)和零售市場尚無特殊限制,僅規(guī)定在經營某些項目時需申辦許可證;
3、電信業(yè)。根據相關規(guī)定,外資進入該領域不可注冊獨立的外資公司,只可建立合資公司,且俄方必須占有51%以上的股份。除此之外,俄還要求對用于俄通信互聯網上的綜合電信設備必須完全滿足為這類設備制定的現行技術要求,并應有俄國家頒發(fā)的入網證作為證明。
4、旅游業(yè)。俄政府對發(fā)展旅游業(yè)十分重視,通過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guī),對旅游公司進行許可證管理,并實施旅游項目標準化、旅游產品質量鑒定的管理制度。
5、銀行業(yè)。目前,俄不僅對國外股權組成及國外銀行在俄境內的運作模式作出限制(禁止設立分行),規(guī)定了國外銀行的業(yè)務經營范圍(借貸業(yè)務受限)。在俄開設的外資銀行,其中本地員工不應低于員工總數的75%。
6、保險業(yè)。俄禁止國外保險公司參與其強制保險方案,而這對國外公司能否在俄立足非常關鍵。
7、航空業(yè)。目前外資在俄從事加工、生產、試驗、修理及技術利用的航空企業(yè)中僅允許擁有25%的股份和一股法定資本金,同時還有外國投資者不能參加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管理工作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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