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3月22日,韓國MFDS發(fā)布了告示(第2016-19號),對《食品及健康功能食品追溯管理標準》的部分內容進行了修改。
隨著2月4日韓國《進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別法》正式實施,進口食品的追溯管理也轉到該法律,由國外進口到國內的食品、健康功能食品及畜產品(家畜及畜產品追溯管理相關法律中的進口牛肉除外)都包含在了《食品及健康功能食品追溯管理標準》的對象范圍之內。
上述對象范圍變更的同時,MFDS對相關術語及法律依據等進行了明確規(guī)定。
另外,以往農、畜、水產品及加工食品追溯管理的標識(LOGO)不同,為提高消費者對該制度的認證度,將統(tǒng)一合并上述食品的追溯管理標識(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