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韓國 |
2. | 負責機構: 農林部(MAF)國家獸醫(yī)研究檢疫局(NVRQS) |
3. | 覆蓋的產品: 指定需檢疫的動物及動物產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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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報標題:關于指定檢疫產品的進口檢疫程序及標準草案[提供韓文,共3頁]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本法規(guī)并非新法規(guī),而是對當前動物檢疫措施、管理指南等相關數(shù)據(jù)的匯編,該法規(guī)以牲畜傳染病預防法為根據(jù),促進管理的透明度。 新增加和修改的方面如下: 新增加的方面: ? 針對馬病毒性動脈炎的可選實驗室檢測; 修改的方面: ? 聲明全部或部分BSE相關產品非來自規(guī)定國家的強制性證書。 有關詳情將公布在NVRQS網(wǎng)站的主頁上(www.nvrqs.go.kr)。"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X]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NVRQS第2005-62號公告,公布于NVRQS網(wǎng)站[提供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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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X]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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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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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公布日期: |
11.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根據(jù)最終法規(guī)的公布提供生效日期
[ ] 貿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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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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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Quarantine & Inspection Division,
National Veterinary Research and Quarantine Service,
Tel: (+82) 31 467 1927, Fax: (+82) 31 467 1717,
Email: hongko@nvrqs.g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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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規(guī)并非新法規(guī),而是對當前動物檢疫措施、管理指南等相關數(shù)據(jù)的匯編,該法規(guī)以牲畜傳染病預防法為根據(jù),促進管理的透明度。 新增加和修改的方面如下: 新增加的方面: ? 針對馬病毒性動脈炎的可選實驗室檢測; 修改的方面: ? 聲明全部或部分BSE相關產品非來自規(guī)定國家的強制性證書。 有關詳情將公布在NVRQS網(wǎng)站的主頁上(www.nvrqs.go.kr)。"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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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Quarantine & Inspection Division,
National Veterinary Research and Quarantine Service,
Tel: (+82) 31 467 1927, Fax: (+82) 31 467 1717,
Email: hongko@nvrqs.g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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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規(guī)并非新法規(guī),而是對當前動物檢疫措施、管理指南等相關數(shù)據(jù)的匯編,該法規(guī)以牲畜傳染病預防法為根據(jù),促進管理的透明度。 新增加和修改的方面如下: 新增加的方面: ? 針對馬病毒性動脈炎的可選實驗室檢測; 修改的方面: ? 聲明全部或部分BSE相關產品非來自規(guī)定國家的強制性證書。 有關詳情將公布在NVRQS網(wǎng)站的主頁上(www.nvrqs.go.kr)。" |
1. | 通報成員:韓國 |
2. | 負責機構: 農林部(MAF)國家獸醫(yī)研究檢疫局(NVRQS) |
3. | 覆蓋的產品: 指定需檢疫的動物及動物產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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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報標題:關于指定檢疫產品的進口檢疫程序及標準草案[提供韓文,共3頁]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本法規(guī)并非新法規(guī),而是對當前動物檢疫措施、管理指南等相關數(shù)據(jù)的匯編,該法規(guī)以牲畜傳染病預防法為根據(jù),促進管理的透明度。 新增加和修改的方面如下: 新增加的方面: ? 針對馬病毒性動脈炎的可選實驗室檢測; 修改的方面: ? 聲明全部或部分BSE相關產品非來自規(guī)定國家的強制性證書。 有關詳情將公布在NVRQS網(wǎng)站的主頁上(www.nvrqs.go.kr)。"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X]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NVRQS第2005-62號公告,公布于NVRQS網(wǎng)站[提供韓文]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X]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11.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公布日期: |
12.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根據(jù)最終法規(guī)的公布提供生效日期
[ ] 貿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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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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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Quarantine & Inspection Division,
National Veterinary Research and Quarantine Service,
Tel: (+82) 31 467 1927, Fax: (+82) 31 467 1717,
Email: hongko@nvrqs.g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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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韓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5-07-15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關于指定檢疫產品的進口檢疫程序及標準草案[提供韓文,共3頁] |
內容簡述:
"本法規(guī)并非新法規(guī),而是對當前動物檢疫措施、管理指南等相關數(shù)據(jù)的匯編,該法規(guī)以牲畜傳染病預防法為根據(jù),促進管理的透明度。
新增加和修改的方面如下: 新增加的方面: ? 針對馬病毒性動脈炎的可選實驗室檢測; 修改的方面: ? 聲明全部或部分BSE相關產品非來自規(guī)定國家的強制性證書。 有關詳情將公布在NVRQS網(wǎng)站的主頁上(www.nvrqs.go.kr)。"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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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Quarantine & Inspection Division,
National Veterinary Research and Quarantine Service,
Tel: (+82) 31 467 1927, Fax: (+82) 31 467 1717,
Email: hongko@nvrqs.g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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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韓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5-07-15如下信息: |
"本法規(guī)并非新法規(guī),而是對當前動物檢疫措施、管理指南等相關數(shù)據(jù)的匯編,該法規(guī)以牲畜傳染病預防法為根據(jù),促進管理的透明度。 新增加和修改的方面如下: 新增加的方面: ? 針對馬病毒性動脈炎的可選實驗室檢測; 修改的方面: ? 聲明全部或部分BSE相關產品非來自規(guī)定國家的強制性證書。 有關詳情將公布在NVRQS網(wǎng)站的主頁上(www.nvrqs.go.kr)。"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Quarantine & Inspection Division,
National Veterinary Research and Quarantine Service,
Tel: (+82) 31 467 1927, Fax: (+82) 31 467 1717,
Email: hongko@nvrqs.g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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