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印度 |
2. | 負責機構: |
3. | 覆蓋的產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第G.S.R. 339(E)號通報-2005年5月27日[提供英文和印度文,共1頁]頁數: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通過上述通報,修改1995年的防止食品攙雜法規(guī)。這些規(guī)定可稱為2005年防止食品攙雜法規(guī)[第三次修訂]。法規(guī)草案規(guī)定嬰兒代乳品或嬰兒食品的容器或標簽不得帶有嬰兒、婦女或二者圖像。不得使用""Humanised""、或""Maternalised""、或其他任何類似用語。"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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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 ]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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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10. |
擬批準日期:
2005年5月27日 擬公布日期: |
11.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2005年7月26日
[ ] 貿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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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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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上述通報,修改1995年的防止食品攙雜法規(guī)。這些規(guī)定可稱為2005年防止食品攙雜法規(guī)[第三次修訂]。法規(guī)草案規(guī)定嬰兒代乳品或嬰兒食品的容器或標簽不得帶有嬰兒、婦女或二者圖像。不得使用""Humanised""、或""Maternalised""、或其他任何類似用語。"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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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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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上述通報,修改1995年的防止食品攙雜法規(guī)。這些規(guī)定可稱為2005年防止食品攙雜法規(guī)[第三次修訂]。法規(guī)草案規(guī)定嬰兒代乳品或嬰兒食品的容器或標簽不得帶有嬰兒、婦女或二者圖像。不得使用""Humanised""、或""Maternalised""、或其他任何類似用語。" |
1. | 通報成員:印度 |
2. | 負責機構: |
3. | 覆蓋的產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第G.S.R. 339(E)號通報-2005年5月27日[提供英文和印度文,共1頁]頁數: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通過上述通報,修改1995年的防止食品攙雜法規(guī)。這些規(guī)定可稱為2005年防止食品攙雜法規(guī)[第三次修訂]。法規(guī)草案規(guī)定嬰兒代乳品或嬰兒食品的容器或標簽不得帶有嬰兒、婦女或二者圖像。不得使用""Humanised""、或""Maternalised""、或其他任何類似用語。"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 ]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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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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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擬批準日期:
2005年5月27日 擬公布日期: |
12.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2005年7月26日
[ ] 貿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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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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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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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印度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5-07-25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第G.S.R. 339(E)號通報-2005年5月27日[提供英文和印度文,共1頁] |
內容簡述:
通過上述通報,修改1995年的防止食品攙雜法規(guī)。這些規(guī)定可稱為2005年防止食品攙雜法規(guī)[第三次修訂]。法規(guī)草案規(guī)定嬰兒代乳品或嬰兒食品的容器或標簽不得帶有嬰兒、婦女或二者圖像。不得使用""Humanised""、或""Maternalised""、或其他任何類似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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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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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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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印度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5-07-25如下信息: |
通過上述通報,修改1995年的防止食品攙雜法規(guī)。這些規(guī)定可稱為2005年防止食品攙雜法規(guī)[第三次修訂]。法規(guī)草案規(guī)定嬰兒代乳品或嬰兒食品的容器或標簽不得帶有嬰兒、婦女或二者圖像。不得使用""Humanised""、或""Maternalised""、或其他任何類似用語。"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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