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美國 |
2. | 負責機構:環(huán)保署(EPA) [1287]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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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固體廢物焚燒裝置;廢物(ICS 13.030)。
ICS:[{"uid":"13.030"}] HS:[{"uid":"84"}] |
5. |
通報標題:聯邦商業(yè)和工業(yè)固體廢物焚燒裝置計劃要求。頁數:46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 本措施對現有商業(yè)和工業(yè)焚燒(CISWI)裝置提出了聯邦計劃。本措施提案在沒有在聯邦計劃生效前批準州排放指南(EG)執(zhí)行計劃的州執(zhí)行2013年2月7日批準、2016年6月23日修訂的排放指南(EG)。聯邦計劃將導致所有受影響管轄裝置的某些污染物排放減少。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環(huán)境。 |
8. | 相關文件: 2017年1月11日聯邦紀事(FR)第82卷第3554頁;聯邦法規(guī)法典(CFR)第40編第62部分。批準時公布在聯邦紀事。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17/02/27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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