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菲律賓 |
2. | 負責機構: 農業(yè)司 |
3. | 覆蓋的產品: 家豬和野豬及其制品,包括豬肉、豬皮、豬加工動物蛋白和豬精液(HS編碼:1501、0103、0203、0209、02101)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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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報標題:農業(yè)司2023年第20號備忘錄令:暫時禁止進口來自新加坡的家豬和野豬及其制品,包括豬肉、豬皮、豬加工動物蛋白和豬精液。使用語言:2 頁數(shù):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本備忘錄令于2023年3月6日簽署,對從新加坡進口家豬和野豬及其制品制定了以下措施:禁止進口家豬和野豬及其制品,包括豬肉、豬皮和豬精液;立即暫停對上述商品的衛(wèi)生與植物檢疫(SPS)進口清關的處理、評估申請和簽發(fā);所有獸醫(yī)檢疫官員/檢驗員在所有主要入境口岸攔截和沒收進入該國的上述商品的所有貨物。 |
7. |
目的和理由:
動物健康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陸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第1.1章、第4.3章和第15.1章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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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11. |
擬生效日期:
立即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農業(yè)司政策研究服務處主任辦公室 地址:迪里曼Elliptical路 電話:+(632) 926 7439 傳真:+(632) 928 0590 電子郵箱:spspilipinas@da.gov.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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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菲律賓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3-03-14如下信息: 農業(yè)司2023年第20號備忘錄令:暫時禁止進口來自新加坡的家豬和野豬及其制品,包括豬肉、豬皮、豬加工動物蛋白和豬精液。
本備忘錄令于2023年3月6日簽署,對從新加坡進口家豬和野豬及其制品制定了以下措施:禁止進口家豬和野豬及其制品,包括豬肉、豬皮和豬精液;立即暫停對上述商品的衛(wèi)生與植物檢疫(SPS)進口清關的處理、評估申請和簽發(fā);所有獸醫(yī)檢疫官員/檢驗員在所有主要入境口岸攔截和沒收進入該國的上述商品的所有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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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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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農業(yè)司政策研究服務處主任辦公室 地址:迪里曼Elliptical路 電話:+(632) 926 7439 傳真:+(632) 928 0590 電子郵箱:spspilipinas@da.gov.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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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備忘錄令于2023年3月6日簽署,對從新加坡進口家豬和野豬及其制品制定了以下措施:禁止進口家豬和野豬及其制品,包括豬肉、豬皮和豬精液;立即暫停對上述商品的衛(wèi)生與植物檢疫(SPS)進口清關的處理、評估申請和簽發(fā);所有獸醫(yī)檢疫官員/檢驗員在所有主要入境口岸攔截和沒收進入該國的上述商品的所有貨物。 |
1. | 通報成員:菲律賓 |
2. | 負責機構: 農業(yè)司 |
3. | 覆蓋的產品: 家豬和野豬及其制品,包括豬肉、豬皮、豬加工動物蛋白和豬精液(HS編碼:1501、0103、0203、0209、02101)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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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報標題:農業(yè)司2023年第20號備忘錄令:暫時禁止進口來自新加坡的家豬和野豬及其制品,包括豬肉、豬皮、豬加工動物蛋白和豬精液。頁數(shù):英語 使用語言:2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本備忘錄令于2023年3月6日簽署,對從新加坡進口家豬和野豬及其制品制定了以下措施:禁止進口家豬和野豬及其制品,包括豬肉、豬皮和豬精液;立即暫停對上述商品的衛(wèi)生與植物檢疫(SPS)進口清關的處理、評估申請和簽發(fā);所有獸醫(yī)檢疫官員/檢驗員在所有主要入境口岸攔截和沒收進入該國的上述商品的所有貨物。 |
7. |
目的和理由:
動物健康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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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根據(jù)新加坡動物和獸醫(yī)服務局局長首席獸醫(yī)官于2023年2月5日向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WOAH)提交的官方報告,該報告稱,經動物和獸醫(yī)服務中心確認,在新加坡西北部的一個自然公園暴發(fā)了非洲豬瘟(ASF),對野生動物造成了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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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陸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第1.1章、第4.3章和第1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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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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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12. |
擬生效日期:
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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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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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農業(yè)司政策研究服務處主任辦公室 地址:迪里曼Elliptical路 電話:+(632) 926 7439 傳真:+(632) 928 0590 電子郵箱:spspilipinas@da.gov.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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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菲律賓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3-03-14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農業(yè)司2023年第20號備忘錄令:暫時禁止進口來自新加坡的家豬和野豬及其制品,包括豬肉、豬皮、豬加工動物蛋白和豬精液。 |
內容簡述:
本備忘錄令于2023年3月6日簽署,對從新加坡進口家豬和野豬及其制品制定了以下措施:禁止進口家豬和野豬及其制品,包括豬肉、豬皮和豬精液;立即暫停對上述商品的衛(wèi)生與植物檢疫(SPS)進口清關的處理、評估申請和簽發(fā);所有獸醫(yī)檢疫官員/檢驗員在所有主要入境口岸攔截和沒收進入該國的上述商品的所有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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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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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農業(yè)司政策研究服務處主任辦公室 地址:迪里曼Elliptical路 電話:+(632) 926 7439 傳真:+(632) 928 0590 電子郵箱:spspilipinas@da.gov.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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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菲律賓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3-03-14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農業(yè)司2023年第20號備忘錄令:暫時禁止進口來自新加坡的家豬和野豬及其制品,包括豬肉、豬皮、豬加工動物蛋白和豬精液。 |
本備忘錄令于2023年3月6日簽署,對從新加坡進口家豬和野豬及其制品制定了以下措施:禁止進口家豬和野豬及其制品,包括豬肉、豬皮和豬精液;立即暫停對上述商品的衛(wèi)生與植物檢疫(SPS)進口清關的處理、評估申請和簽發(fā);所有獸醫(yī)檢疫官員/檢驗員在所有主要入境口岸攔截和沒收進入該國的上述商品的所有貨物。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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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農業(yè)司政策研究服務處主任辦公室 地址:迪里曼Elliptical路 電話:+(632) 926 7439 傳真:+(632) 928 0590 電子郵箱:spspilipinas@da.gov.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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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報成員:菲律賓 |
2. |
通報標題:農業(yè)司2023年第20號備忘錄令:暫時禁止進口來自新加坡的家豬和野豬及其制品,包括豬肉、豬皮、豬加工動物蛋白和豬精液。使用語言:2 頁數(shù):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3. | 相關方:農業(yè)司 |
4. | 覆蓋的產品: 家豬和野豬及其制品,包括豬肉、豬皮、豬加工動物蛋白和豬精液(HS編碼:1501、0103、0203、0209、02101) |
5. | 等效性承認的確定以及任何相關程序或法規(guī)生效的日期(年/月/日): 立即 |
6. | 內容簡述:本備忘錄令于2023年3月6日簽署,對從新加坡進口家豬和野豬及其制品制定了以下措施:禁止進口家豬和野豬及其制品,包括豬肉、豬皮和豬精液;立即暫停對上述商品的衛(wèi)生與植物檢疫(SPS)進口清關的處理、評估申請和簽發(fā);所有獸醫(yī)檢疫官員/檢驗員在所有主要入境口岸攔截和沒收進入該國的上述商品的所有貨物。 |
7.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農業(yè)司政策研究服務處主任辦公室 地址:迪里曼Elliptical路 電話:+(632) 926 7439 傳真:+(632) 928 0590 電子郵箱:spspilipinas@da.gov.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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