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烏克蘭 |
2. | 負責機構:烏克蘭農業(yè)政策和食品部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2.9.2 [X], 2.10.1 [?], 5.6.2 [?], 5.7.1 [?], 3.2 [?], 7.2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
4. | 覆蓋的產品:葡萄和葡萄栽培產品、葡萄酒
ICS:[{"uid":"65.060.60"}] HS:[{"uid":"2204"}] |
5. |
通報標題:烏克蘭《葡萄和葡萄栽培產品法》草案頁數(shù):81頁 使用語言:烏克蘭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 法律草案規(guī)定: |
7. | 目的和理由:消費者信息、標簽;保護人類健康或安全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本法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與此同時,2005年烏克蘭《葡萄和葡萄酒法》將失效。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自通報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烏克蘭經濟部
貿易協(xié)定和出口發(fā)展司
地址:12/2 Hrushevskoho Str.
電話: +(38 044) 596 6839
傳真: +(38 044) 596 6839
電子郵箱: ep@me.gov.ua
網址: https://www.me.gov.ua
https://itd.rada.gov.ua/billInfo/Bills/Card/41624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TBT/UKR/23_09414_01_x.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TBT/UKR/23_09414_00_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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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草案規(guī)定:
· 術語和定義、葡萄品種分類、葡萄栽培和釀酒產品生產要求、風味葡萄酒產品的生產要求以及一些釀酒實踐和限制與歐盟國家要求相符;
· 引入與歐盟現(xiàn)行法規(guī)類似的有關具有地理標志的葡萄酒、葡萄栽培和釀酒產品以及風味葡萄酒產品的生產和流通要求;
· 確定烏克蘭地理標志的保護機制;
· 根據(jù)歐洲立法的類別引入新的術語和定義;
· 建立全國統(tǒng)一的“葡萄栽培和釀酒登記冊”信息系統(tǒng);
· 可為葡萄栽培和釀酒提供國家支持;
· 實施葡萄酒產品的標簽和展示法規(guī);
· 制定葡萄酒產品從葡萄園到最終產品的生產檢查原則,確定控制機構及其權力,明確規(guī)定對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行為的處罰。
本法律草案也將根據(jù)《SPS協(xié)定》的規(guī)定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