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美國 |
2. | 負責機構:衛(wèi)生及公共服務部(HHS)食品藥品管理局(FDA)[1131]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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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電子刺激設備。醫(yī)療設備。
ICS:[{"uid":"11.040"}] HS:[] |
5. |
通報標題:禁用設備;禁用用于治療自殘或攻擊行為的電子刺激設備提案。頁數(shù):34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 食品藥品管理局(FDA或我們)現(xiàn)提出禁用用于治療攻擊或自殘行為的電子刺激設備。FDA已確定此類設備能夠產(chǎn)生不合理的實質性疾病或受傷風險,且風險不能通過標簽得到糾正或消除。FDA提出的禁用包括新設備和已分銷和使用的設備。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安全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16/05/25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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