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澳大利亞 |
2. | 負責機構: 澳新食品標準管理局(FSANZ) |
3. | 覆蓋的產品: 加工食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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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報標題:A481號申請的評估報告草案-大豆新品種A2704-12及A5547-127的草胺磷(Glufosinate Ammonium)殘留限量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澳新食品標準管理局(FSANZ)收到一份申請,修訂1.5.2標準—使用澳新食品標準法典中批準使用源自轉基因大豆的食品產品的基因技術所生產的食品,對無選擇性,接觸性除草劑-草胺磷(Glufosinate Ammonium)規(guī)定殘留限量。該除草劑的殘留限量是以專門阻礙除草劑的細菌派生酶植物計,按照除草劑的應用,可使植物生存和生長。 大豆新品種A2704-12及A5547-127只在美國和加拿大發(fā)展用于培植,但作為商業(yè)系列產品種植,這類大豆的派生食品只能通過進口產品進入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市場.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X]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澳大利亞食品標準法典(提供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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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X]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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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澳大利亞食品標準法典(提供英文) |
10. |
擬批準日期:
預計2003年底向政府通報并采納(政府公報) ,視政府考慮 擬公布日期: |
11.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政府公報之日視政府考慮而定(見上述第10攔)
[ ] 貿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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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0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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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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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件可從澳新食品標準網站www.foodstandards.gov.au/standardsd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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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新食品標準管理局(FSANZ)收到一份申請,修訂1.5.2標準—使用澳新食品標準法典中批準使用源自轉基因大豆的食品產品的基因技術所生產的食品,對無選擇性,接觸性除草劑-草胺磷(Glufosinate Ammonium)規(guī)定殘留限量。該除草劑的殘留限量是以專門阻礙除草劑的細菌派生酶植物計,按照除草劑的應用,可使植物生存和生長。 大豆新品種A2704-12及A5547-127只在美國和加拿大發(fā)展用于培植,但作為商業(yè)系列產品種植,這類大豆的派生食品只能通過進口產品進入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市場.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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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件可從澳新食品標準網站www.foodstandards.gov.au/standardsd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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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新食品標準管理局(FSANZ)收到一份申請,修訂1.5.2標準—使用澳新食品標準法典中批準使用源自轉基因大豆的食品產品的基因技術所生產的食品,對無選擇性,接觸性除草劑-草胺磷(Glufosinate Ammonium)規(guī)定殘留限量。該除草劑的殘留限量是以專門阻礙除草劑的細菌派生酶植物計,按照除草劑的應用,可使植物生存和生長。 大豆新品種A2704-12及A5547-127只在美國和加拿大發(fā)展用于培植,但作為商業(yè)系列產品種植,這類大豆的派生食品只能通過進口產品進入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市場. |
1. | 通報成員:澳大利亞 |
2. | 負責機構: 澳新食品標準管理局(FSANZ) |
3. | 覆蓋的產品: 加工食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A481號申請的評估報告草案-大豆新品種A2704-12及A5547-127的草胺磷(Glufosinate Ammonium)殘留限量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澳新食品標準管理局(FSANZ)收到一份申請,修訂1.5.2標準—使用澳新食品標準法典中批準使用源自轉基因大豆的食品產品的基因技術所生產的食品,對無選擇性,接觸性除草劑-草胺磷(Glufosinate Ammonium)規(guī)定殘留限量。該除草劑的殘留限量是以專門阻礙除草劑的細菌派生酶植物計,按照除草劑的應用,可使植物生存和生長。 大豆新品種A2704-12及A5547-127只在美國和加拿大發(fā)展用于培植,但作為商業(yè)系列產品種植,這類大豆的派生食品只能通過進口產品進入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市場.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X]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澳大利亞食品標準法典(提供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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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X]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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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澳大利亞食品標準法典(提供英文) |
11. |
擬批準日期:
預計2003年底向政府通報并采納(政府公報) ,視政府考慮 擬公布日期: |
12.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政府公報之日視政府考慮而定(見上述第10攔)
[ ] 貿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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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0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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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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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件可從澳新食品標準網站www.foodstandards.gov.au/standardsd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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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澳大利亞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3-07-30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A481號申請的評估報告草案-大豆新品種A2704-12及A5547-127的草胺磷(Glufosinate Ammonium)殘留限量 |
內容簡述:
澳新食品標準管理局(FSANZ)收到一份申請,修訂1.5.2標準—使用澳新食品標準法典中批準使用源自轉基因大豆的食品產品的基因技術所生產的食品,對無選擇性,接觸性除草劑-草胺磷(Glufosinate Ammonium)規(guī)定殘留限量。該除草劑的殘留限量是以專門阻礙除草劑的細菌派生酶植物計,按照除草劑的應用,可使植物生存和生長。 大豆新品種A2704-12及A5547-127只在美國和加拿大發(fā)展用于培植,但作為商業(yè)系列產品種植,這類大豆的派生食品只能通過進口產品進入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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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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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件可從澳新食品標準網站www.foodstandards.gov.au/standardsd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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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澳大利亞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3-07-30如下信息: |
澳新食品標準管理局(FSANZ)收到一份申請,修訂1.5.2標準—使用澳新食品標準法典中批準使用源自轉基因大豆的食品產品的基因技術所生產的食品,對無選擇性,接觸性除草劑-草胺磷(Glufosinate Ammonium)規(guī)定殘留限量。該除草劑的殘留限量是以專門阻礙除草劑的細菌派生酶植物計,按照除草劑的應用,可使植物生存和生長。 大豆新品種A2704-12及A5547-127只在美國和加拿大發(fā)展用于培植,但作為商業(yè)系列產品種植,這類大豆的派生食品只能通過進口產品進入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市場.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件可從澳新食品標準網站www.foodstandards.gov.au/standardsd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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