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5日,帕勞共和國發(fā)布禁令,將禁止企業(yè)制造或進口含有十種有害防曬霜成分的產(chǎn)品。從2020年1月1日開始,任何人都不得攜帶、購買、出售、進口或制造含有這些成分的產(chǎn)品,否則這些含有有害成分的產(chǎn)品將被沒收。
這十種防曬霜有害成分如下:
1. 紫外線吸收劑UV-9(CAS號:131-57-7)
2. 甲氧基肉桂酸辛酯(CAS號:5466-77-3)
3. 奧克立林(CAS號:6197-30-4)
4. 4-甲基芐亞基樟腦(CAS號:36861-47-9;38102-62-4)
5. 三氯生(CAS號:3380-34-5)
6.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CAS號:99-76-3)
7.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CAS號:120-47-8)
8. 對羥基苯甲酸丁酯(CAS號:94-26-8)
9. 對羥基苯甲酸芐酯(CAS號:94-18-8)
10. 苯氧乙醇(CAS號:122-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