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5日,烏克蘭關于包裝和包裝廢棄物法規(guī)草案。該草案基于2008/98/EC號指令“廢物框架指令”(WFD)和94/62/EC號指令,涉及歐盟的包裝和包裝廢棄物法規(guī)。主要內容如下:
(1)界定經濟經營者及其義務;
(2)要求包裝符合性聲明(DoC)(如有要求);
(3)詳細說明了生產者責任擴展組織(EPRO)的要求;
(4)提供關于什么是包裝和什么不是包裝的說明性示例;
(5)按包裝材料類型設定包裝廢物回收的最低目標;
(6)制定了引入包裝、包裝中的貨物和包裝標記的要求,以限制流通中鉛、鎘、汞和鉻(VI)的存在,具體要求如下:
物質 | 范圍 | 要求 | 生效日期 |
鉛、鎘、汞、六價鉻 | 包裝或包裝組件 | ≤ 0.06% (總和) | 自生效之日起三年 |
≤ 0.025% (總和) | 自生效之日起四年 | ||
≤ 0.01% (總和) | 未指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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