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7日,越南信息通信部(MIC)正式發(fā)布第10/2023/TT-BTTTT號通告,旨在暫時中止04/2023/TT-BTTTT號通告中提到的多項QCVN標(biāo)準的部分或全面實施。
新通告的要點如下:
全面暫停實施適用于5G終端設(shè)備和5G手機的QCVN標(biāo)準,包括QCVN 127:2021/BTTTT、QCVN 129:2021/BTTTT和QCVN 18:2022/BTTTT,直至2023年12月31日。
暫停執(zhí)行標(biāo)準QCVN 117:2020/BTTTT(2/ 3/ 4G)、QCVN 54:2020/BTTTT(BT/ Wi-Fi 2.4G)、QCVN 65:2021/BTTTT(Wi-Fi 5G)在極端測試條件下的技術(shù)要求,直至2023年12月31日。
暫停執(zhí)行NFC(QCVN 55:2011/BTTTT)在極端測試條件下的技術(shù)要求,直至2024年6月30日。
全面暫停實施適用于76~77GHz車載雷達的QCVN 124:2021/BTTTT標(biāo)準,直至2024年6月30日。
第10/2023/TT-BTTTT 通告自2023年9月5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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