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4日,據(jù)EURACTIV網(wǎng)站消息,歐洲議會于11月25日最終引入一個新的歐盟法規(guī),要求自2012年11月開始所有的輪胎必須標注燃油效率標簽,而上個月歐洲議會成員與歐盟部級理事會成員未通過投票批準了輪胎標簽協(xié)議。
根據(jù)上個月通過的最終協(xié)議,輪胎廠商要么堅持在每個輪胎上標注燃油標簽,要么向消費者購買前提供一份文件說明,這被認為是對之前出臺草案更改的最大進步。
新標簽將遵循′A至G′的歐洲能源標簽的等級制度,最佳性能輪胎將被授予“A”標簽。新標簽除了對燃料使用產(chǎn)生影響外,將提供濕地防滑等級和外部滾動噪聲值輪胎性能信息。另外,為了促進輪胎的更高性能,會員國將不再允許對燃油效率和濕地防滑“C”級下的輪胎提供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