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亞州已經通知CPSC,加利福尼亞AB 1108有關玩具和兒童護理產品中鄰苯二甲酸酯的規(guī)定不會被CPSIA規(guī)則取代。
加利福尼亞州已經向CPSC發(fā)布了下列關于某些產品中禁止含有鄰苯二甲酸酯的意見。加州檢察總長的信中寫道:“從
加利福尼亞鄰苯二甲酸酯限令適用于所有
下表提供了兩種規(guī)則的對比。從
聯邦(CPSIA)
范圍:玩具1或兒童護理產品2
限量:鄰苯二甲酸酯 0.1%
鄰苯二甲酸二異辛酯(DEHP) 0.1%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0.1%
鄰苯二甲酸丁基芐酯(BBP) 0.1%
范圍:能夠放入兒童口中的玩具或兒童護理產品
限量: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IDP) 0.1%
鄰苯二甲酸二壬酯(DINP) 0.1%
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 0.1%
生效日期: 009年2月10日(制造于該日或之后)
加利福尼亞(AB 1108,2007)
范圍: 玩具或兒童護理 產品
限量: 鄰苯二甲酸酯 0.1%
鄰苯二甲酸二異辛酯(DEHP) 0.1%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0.1%
鄰苯二甲酸丁基芐酯(BBP) 0.1%
限量: 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IDP) 0.1%
鄰苯二甲酸二壬酯(DINP) 0.1%
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 0.1%
生效日期:
注: 1. 為12歲以下兒童設計的玩耍時使用的產品。
2. 為3歲以下兒童設計的促進睡眠和喂養(yǎng),或幫助這類兒童吮奶和出牙的消費產品。
3. 為兒童設計的玩耍時使用的產品。
4. 設計用于促進兒童睡眠、娛樂或喂養(yǎng),或幫助兒童吮奶和出牙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