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給予3家中國企業(yè)在塑料袋反傾銷案中以8.4%的反傾銷稅
信息來源:中國貿(mào)易救濟信息網(wǎng) 發(fā)布日期:2009-03-13 閱讀:352次
2009年3月12日,歐盟委員會發(fā)布公告稱:由于惠陽Kanlun聚乙烯生產(chǎn)廠(Huiyang Kanlun Polyethylene Manufacture Factory)、Bao Xiang(深圳)塑料袋有限公司(Bao Xiang Plastic Bag Manufacturing (Shenzhen) Co. Ltd.)和泉州Polywin包裝有限公司(Quanzhou Polywin Packaging Co. Ltd.)提交的資料證明其符合合作企業(yè)的條件,因此對其征收8.4%的反傾銷稅。涉案產(chǎn)品在歐盟合并名目編碼ex39232100、ex39232910 和ex39232990下。
2005年6月,歐盟對原產(chǎn)于中國的塑料袋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06年9月,歐盟對此案作出肯定性終裁;2008年7月,歐盟對原產(chǎn)于中國的塑料袋進行反傾銷期中復審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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