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副主席、工業(yè)和企業(yè)委員Antonio Tajani表示,我們致力于改善歐盟駕駛員、乘客和道路參與者的整體安全,這些新規(guī)將通過降低事故可能性提高安全水平。
2009年的通用安全法規(guī)要求汽車在2012年配備電子穩(wěn)定系統(tǒng)ESC、高級緊急制動系統(tǒng)AEBS、車道偏離報警系統(tǒng)LDW、制動力輔助系統(tǒng)BAS,對輪胎要求配備低滾動阻力輪胎LRRT和胎壓監(jiān)測系統(tǒng)TPMS。
1. 駕駛員座椅需配備安全帶提醒裝置,提醒駕駛員系好安全帶;
2. 電動汽車必須滿足嚴格的電池安全要求,確保汽車使用者不會遭受來自車身部分或發(fā)動機的電擊;
3. 汽車需配備至少2個兒童安全座椅接口(ISOFIX);
4. 汽車需粘貼新警示標簽,在有前向安全氣囊保護的座位需要安裝背向后仰式嬰孩安全裝置;
5. 副駕后面座椅必須牢固,以防事故中行李箱前移帶來的危險;
6. 汽車輪胎需平配備胎壓監(jiān)測系統(tǒng);
7. 新型乘用車必須配備檔位指示器,實現(xiàn)燃油效率最大化。
以上安全要求將成為新生產(chǎn)機動車的強制要求(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