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該措施,自
同一天,曼德爾森的發(fā)言人鮑爾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表示,針對中國和越南政府表示的不滿,歐盟一直在設法通過對話磋商解決此次貿易糾紛。鮑爾表示,與中國的貿易關系對歐盟極其重要,歐盟與中國方面將繼續(xù)定期進行溝通,以便找到消除鞋類貿易糾紛的辦法。
此前,歐盟委員會表示,2006年4~10月,如果歐盟與中、越兩國的鞋類貿易糾紛沒有得到解決,將建議在臨時性反傾銷措施實施期結束后,實施為期5年的反傾銷措施。
2005年7月,應意大利、法國和西班牙制鞋企業(yè)的申請,歐盟委員會對原產于中國的皮鞋、運動鞋和勞保鞋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06年2月,曼德爾森表示,對此案的調查中發(fā)現了中國和越南皮鞋傾銷的“強有力的證據”。因此,曼德爾森建議對原產于中國和越南的皮鞋征收逐級提高的反傾銷稅,但將皮革兒童鞋和高科技運動鞋排除在征稅范圍之外。
在此案調查期間,曼德爾森的提議遭到歐洲進口商和零售商的強烈反對,也在歐盟成員國內部引發(fā)了激烈爭議。瑞典、愛爾蘭、斯洛文尼亞等國表示反對該措施,并認為反傾銷措施不能解決所有問題,應尋求更為全面、有效的解決辦法。
來源:中國WTO/TBT-SPS國家通報咨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