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6日,美國交通運輸部/國家公路交通安全局(NHTSA)宣布頒布了有關車燈、反光裝置、及相關設備的聯(lián)邦機動車輛安全標準。
美國關于車燈、反光裝置及相關設備的安全標準詳細說明了通過提供充分的道路照明和通過在白天、黑夜或其它能見度降低情況下增加機動車輛的顯著性來減少機動車輛碰撞事故的設備性能要求。隨著各種安全計劃和機動車輛照明技術的進步,大量對法規(guī)文本的修訂已使標準處于不實用和不必要的復雜狀態(tài)。此外,在過去的幾十年中,為回應各類詢問信件,標準的條款已被國家公路交通安全局頻繁地解釋。本文件擬通過改編法規(guī)文本修訂標準,更直接和合理地陳述適用法規(guī)要求,包括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對現(xiàn)行要求的解釋。
本提案不對生產(chǎn)商施加任何新的實質(zhì)性要求。生效日期待定。
來源:中國WTO/TBT-SPS國家通報咨詢網(wǎng)